问答题 资料:税务人员审查某名牌香烟生产企业“无形资产”账户,发现有商誉作价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商誉   800000
     贷:资本公积    800000
   并已据此计算无形资产摊销,累计摊销12000元。经向有关方面询问,该企业并未与其他企业合并,是企业自行对自己的商誉作价入账。
   案例要求:分析商誉的计价是否符合规定?
【正确答案】[案例提示]在税务检查中,对于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比较容易验证,只要将上述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有关原始凭证和文件,如付款凭证、专利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进行核对,并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查即可解决。而在验证无形资产计价问题时,对存在着的商誉进行验证则有一定的难度。按账务制度规定,商誉只有在外购,即一个企业合并另一个企业时,方可计价入账。其数额是买方企业所支付全部代价超过卖出企业或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格的差额。企业自创的商誉未经公平交易的客观检验,不能作为无形资产估价入账。企业无视这一财务规定,擅自作价入账并进行摊销,不仅虚列无形资产,也偷逃了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