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资企业,2016年发生以下业务:
    (1)该企业占地情况如下:厂房58000平方米,办公楼占地6000平方米,厂办子弟学校3000平方米,厂办职工食堂及对外餐厅2000平方米,厂办医院和幼儿园占地各3000平方米,厂区内绿化用地3000平方米,养殖专业用地8000平方米,6月份新占用非耕地5000平方米用于厂房扩建,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支付价款350万元,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证;
    (2)企业原有房产价值6000万元,自7月1日起与甲企业签订合同以其中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使用权出租给甲企业,期限两年,每月收取25万元的含税租金收入;另外委托施工企业修建物资仓库,签订合同,8月中旬办理验收手续,建筑合同注明价款600万元,并按此价值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3)企业2016年拥有载货汽车25辆、挂车10辆,整备质量均为5吨;2.5升排气量的小轿车2辆。
    (提示: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单位税额4元;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产原值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所在省规定载货汽车年纳税额每吨30元,小轿车年纳税额每辆560元,不动产出租选用一般计税方法)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______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厂办的子弟学校、医院、幼儿园均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范围;用于养殖专业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全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58000+6000+2000+3000)×4+5000×4×6÷12=28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