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立即进行施工招标。 事件二: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所载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评标委员会向其发出了要求澄清的通知,施工单位按时递交了答复,修改了工期计划,满足了要求。评标委员会认可工期修改。 事件三: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要求施工单位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但不调整单价,否则不签合同。 事件四:合同约定,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 ①提供施工用地; ②执行监理单位指示; ③保证工程施工人员安全; ④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⑤提供测量基准。 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 ①垫资1 00万元; ②为监理人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 ③组织工程验收; ④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⑤为其他人提供施工方便。 事件五: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问答题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事件一、事件二、事件三的处理方式或要求是否合理,逐一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事件一不合理。 理由: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 ①开展征地、拆迁,实施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②实施必需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③实施经批准的应急工程、试验工程等专项工程; ④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⑤组织相关监理招标; ⑥组织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的准备工作等。 (2)事件二不合理。 理由:评标委员会不应向施工单位发出要求澄清的通知,也不能认可工期修改;工期超期属于重大偏差,该标书属于废标。 (3)事件三不合理。 理由:施工单位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但不调整单价,属于变相压低报价;如确需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双方应协商调整相应单价,不能强迫中标人不调整单价而签订合同。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分别指出事件四中有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中的不妥之处。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事件四中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不妥之处有: ①执行监理单位指示; ②保证工程施工人员安全; ③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2)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不妥之处有: ①垫资100万元; ②为监理人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 ③组织工程验收。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按事件血所给的条件,合同金额为多少?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应扣留的保留金总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合同金额为540万元。 (2)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为54万元。 (3)应扣留的保留金总额为27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按事件五所给条件,若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各项工程,计算施工单位工期最后一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保留金扣留、工程预付款扣回、应收款。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最后一个月是第3月,工程进度款为400×0.8=320(万元); (2)保留金扣留16万元; (3)工程预付款扣回27万元; (4)施工单位应收款为277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