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 迫使乙交付财物。 一日, 甲请乙吃饭, 叫卖淫女丙相陪。 饭后, 甲将乙、 丙送上车。 乙、 丙刚到乙宅, 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 丙亦离开。 半小时后, 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 3 万元现金。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是开始实施敲诈的行为, 拍摄裸照只是为敲诈做准备的行为, 所以是犯罪预备。 甲的盗窃行为是在不能继续实施敲诈勒索后, 另起犯意的行为。 因此应当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