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设备买卖合同,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兑。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丙。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设备有严重质量问题。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故A项符合题意。甲乙公司之间存在设备买卖合同,且票据本身无瑕疵,所以该汇票有效,故B项不符合题意。根据《票据法》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丙因系受赠获得该汇票,其权利不得优于乙,故甲对乙的抗辩适用于丙,故C项不符合题意。根据《票据法》第44条之规定:“付款人承兑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已经承兑,所以应当承担责任,故D项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