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
2016年12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54万元已通过认证。当月符合实耗法计算得出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10万元。
(2)本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税额。
【正确答案】(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3%)=4(万元) [考查的知识点]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是指由于进口保税料件时是保税的,没有缴纳过进口增值税,故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但也随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作了进项税额转出了,因此要计算抵减额,相当于再转回来。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00×(17%-13%)-4=8(万元) [考查的知识点] 调增出口产品成本。即出口货物征税率超出退税率不予退税的部分作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上直接计入外销货物成本。 (3)当期应纳税额=200×17%-(54-8)-10=-22(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300×13%-13=26(万元) (6)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额为22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26-22=4(万元) [考查的知识点] 这里计算出的当期免抵税额要作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