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的管理体制中,省级高速公路的监控系统管理体制一般采用二级或三级管理的方式。二级管理方式是指在一条路段的管理公司内设一个路监控分中心,对本路的交通监控设施直接进行集中管理,根据地区和建设资金来源的不同,管理范围一般在60~200km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