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最小尺寸的说法, 正确的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 第 7.2.2 条规定,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场地与厂房、 仓库、 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 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②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 15m 和 10m。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建筑,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 20m 和 10m。 ③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 管道和暗沟等, 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④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 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 且不应大于 10m, 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