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导致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    )
   A.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之间存在矛盾
   B.适用缓刑错误
   C.违反回避制度
   D.审判人员在审判该案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二)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A项表述符合本条第(二)项的规定。B项表述符合本条第(三)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因为《刑法》第72条至第74条的规定对缓刑的适用条件有明确的要求,“适用缓刑错误”,就是适用刑法有错误。D项表述符合本条第(四)项的规定。C项表述“违反回避制度”属程序违法,而能够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应为实体上的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