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乙因生活琐事互相斗殴, 乙感到不是甲的对手而逃跑。 甲紧追不舍, 乙逃出 500 米后被甲赶上。 甲用木棍向乙头部猛击。 情急之下, 乙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甲刺去, 致甲重伤。 乙的行为( )。
正当防卫, 是指为了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 在双方互殴的场合, 因互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 原则上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但是如果一方逃跑或求饶, 另一方仍穷追不舍, 实行加害行为, 前者迫不得已反击的, 属于正当防卫。 本题中, 甲对乙穷追不舍, 并用木棍打乙, 乙在逃跑途中用水果刀朝甲刺去, 致甲重伤, 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 时间、 对象、 主观及限度条件, 属于正当防卫, 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