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实行出口免抵退税办法的机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末留抵税额3000元,3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生产用A材料10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51000元,支付不含税运费1863.64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生产用B材料10吨,价税合计117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在海关备案并进口料件一批,用于进料加工生产方式生产乙机器,关税完税价格42000元人民币,海关保税放行;

(3)销售自产甲机器4台,取得含税价款160000元;

(4)购买生产设备1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元,税款6800元;

(5)进料加工复出口3台乙机器,离岸价格合计14600美元,汇率1:7;

(6)当期因管理不善丢失上月购入的包装物一批,账面成本20000元(含运费1860元)。假设增值税征税率17%,退税率16%,计划分配率45%,需要认证的发票都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当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______

【正确答案】

当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51000/(1+17%)×17%+6800+1863.64×11%=58005(元)

注意: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1%的税率。

 2. 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数;

进料加工复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金额=14600×7×45%=45990(元)

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4600×7—45990)×(17%一16%)+(20000—1860)×17%+1860×11%=562.1+3083.8+204.6=3850.5(元)。

 3. 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160000÷(1+17%)×17%=23247.86(元)。

 4. 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14600×7—45990)×16%=8993.6(元)。

 5. 当期该机械厂出口实际应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23247.86—58005+3850.5—3000=一33906.64(元)

由于33906.64元>8993.6元,当期应退税额为8993.6元。

 6. 当期该机械厂留到下期抵扣的税额。

当期该机械厂留到下期抵扣的税额=33906.64—8993.6=24913.04(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