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1947年,日本国会公布了《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否定了战时军国主义教育政策,为战后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
(2)《教育基本法》的主要精神包括:确定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和平国家及社会的建设者;全体国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尊重学术自由;政治教育是培养有理智的国民,不搞党派宣传;国立、公立学校禁止宗教教育;教育机会均等,男女同校;教师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应受到社会尊重,保证教师享有良好的待遇;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也应得到鼓励和发展等。
(3)《教育基本法》被视为日本教育史上划时代的教育文献,它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日本教育和平与民主的性质,以法律主义取代敕令主义。
【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考生对现代日本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掌握情况,涉及“中外教育史”部分“外国现代教育”的内容,要求考生了解和掌握日本二战《教育基本法》的主要内容。在解答本题时,首先要明确该法案颁布的时代背景以及目的。在此基础上简述相应的法案内容,最后陈述该法案的历史影响或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