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根据以下素材,运用所学土地法相关知识进行合理分析
河南省平舆县射桥镇职业高中于1956年组建,所占用的土地属划拨国有土地,一直沿用多年。1997年镇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决定对原集镇进行改造,要求职业高中临街部分建两层楼建筑。由于经费困难,职业高中表示无力按规划承建,于是镇政府决定收回职业高中临街土地598.5平方米,以每间31.5平方米为一宗地、底价3000元进行拍卖。各得主与镇政府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只规定了使用年限为70年,未规定土地用途,镇政府并承诺给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房产等手续。公证处以此拍卖符合国家规定、拍卖结果合法、有效为由给予书面公证确认。镇政府此次拍卖国有土地总得款97900元。1997年9月,射桥镇政府拍卖国有土地一案被平舆县土管局查处。
【正确答案】本案是一件拍卖国有划拨土地的案件。关键问题是:乡镇一级政府是否有权拍卖国有土地。本案发生在1997年,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来处理(按国家规定建制镇属于城市的概念)。
河南省平舆县射桥镇镇政府收回该镇职业高中临街土地拍卖即通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由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的人建楼房,属于房地产开发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市、县人民政府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乡镇一级政府以任何一种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违法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