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英国法律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下一些基本特点:
(1)判例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英国法律不同于大陆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没有成文法典,法律主要由判例法构成。作为英国法律主要构成部分的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由王室法院和大法官法院的司法判例长期积累而成。因而判例法就成为英国法律的主要渊源。在大陆法中,作为法院判案依据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都是在法典中明确规定的,而在英国法中,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则是从大量的判例中归纳和抽象出来的。英国法院的判决有两种作用:一种作用是对当事人具体争议的裁决,它发生既判的效力,这在大陆法和英国法之间并无差别;另一种作用则是宣示法律原则和解释制定法,即通过判决建立了一个“范例”,或叫“法律原则”,将来出现类似案件就可以用同样的原则处理。通过判决新建立起的这种“范例”就叫“判例”。由于判例可以作为将来处理同类案件的依据,因而判例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这样就形成了判例法。
(2)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判例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遵循先例原则,它是判例法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包含在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具体地说就是: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同一法院的判决对其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英国法中遵循先例原则乃是一种传统和惯例,这个传统和惯例是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形成的,它保证着英国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遵循先例作为习惯早在英国法产生初期就在王室法院巡回法官审判实践中形成了,但直到16世纪判例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原则才最后确立下采,也就是说相似案件的判决必须以先例为依据,直到18世纪后期布拉克斯顿才明确阐述了判例约束力的原理。但上议院的判例具有绝对约束力的原则是1898年才确立起来的,即上议院的判决一经做出,不管如何不当,连其自己也不能改变,只有国会的制定法才可以改变。直到1966年,上议院才否定了自己所确定的原则。
英国法中遵循先例原则的形成与判例汇编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英国最早的判例汇编叫
《年鉴》,它包括从13世纪至16世纪时的判例。虽然年鉴当时不是专为便利法官引用而编纂,但它在事实上便利了法官引用,在客观上对于遵循先例的传统和惯例的形成起了重要启迪作用。由于实践和研究法律的需要,16-19世纪出现了大量私人编纂的判例集,无诊法官判案或法学研究都可以自由方便地引用,这样就逐渐形成了判例约束力的原则。19世纪后期,由司英国法律学院、法律协会和律师理事会代表人员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判例集编纂委员会”,将经过官方校正的判例加以汇编发行,具有半官方性质,至今已出500余卷。其他判例集非经该委员会的认可,不得出版。虽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只有载入判例汇编的判例才具有约束力,但事实上判例汇编中所汇集的判例都比较重要,比较明确稳定,所以遵循先例通常即以判例汇编中选载的为准。
(3)法官和法学家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英国法是以判例法为基础的,判例法是英国法的基本构成部分和主千,而判例法则是由法官在长期审判活动中所作出的判决积累而成,因此法官的判决起着立法的作用。英国法有“法官法”之称。大陆法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典或、成文立法构成。法典和成文立法是大陆法的基本渊源,因此称大陆法为“法典法”。同时,由于英国法是判例法,其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不像欧洲大陆各国那样集中规定于一些成文法典之中,而是散乱地包含于大量的判例之中。为了引用和研究的方便,需要整理归纳编纂和注释,这样就出现了许多权威法学家和权威法学著作。、.
(4)受罗马法的影响不同于大陆法。虽然英国法是西欧唯一独立于罗马法之外而发展起来的独特的法律体系,但并不是说英国法没有受到罗马法的影响。相反英国法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在不少方面都受到罗马法的深刻影响。首先,在英国法初建时期通过教会法受到罗马法的间接影响,而且英国的衡平法就是在罗马法的影响下形成的。其次,在罗马法复兴运动时期,英国法也直接受到罗马法的影响。再次,18世纪时普通法吸收西欧商法也是罗马法影响英国法的表现之一,因为西欧商法的渊源就是罗马法。就影响范围来说,英国法在动产物权、契约、商法、海商法、遗嘱等方面受罗马法的影响多些,而不动产物权和普通法的诉讼制度等受罗马法的影响少些。
但是,英国法受罗马法影响的方式与大陆法各国有不同,这才形成了英国法与大陆法不同的独特的法律传统和法律形式。大陆法各国接受罗马法的方式是从罗马法的体系、原则到概念、术语全盘接收,而英国法则只吸收了罗马法的某些原则精神和思想观点,而没有接受罗马法的体系、形式和概念等。例如英国法就没有接受罗马法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分类体系,英国法也没有民法这个法律名称和部门,属于大陆法中民法的内容在英国法中分别形成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信托法等独立的法律部门。英国有时也使用民法这个名称,实际上是从大陆国家借用来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