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5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将新建的一栋房屋无偿捐赠给附近的一所小学。该房屋由其他单位施工,账面成本518181元(成本利润率为10/%)。
(2)以本公司的一栋房产对外投资,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房产原值500万元,评估价600万元,两年后该公司转让该项股权,取得转让收入650万元。
(3)以本公司的一栋原值为3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向某商业银行贷款150万元(按照我国金融部门的有关规定,以财产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其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财产价值的50/%),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年利率为8/%。按照协议规定,抵押期间该房产由银行使用,公司不再负担贷款利息。贷款期满后,该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本金,经双方协商,银行将所抵押房产收归己有,核定该房屋价值为320万元,银行向该公司支付人民币170万元。
企业会计人员申报营业税时计算如下:
(1)应纳营业税=518181÷(1-5/%)×5/%=27272.68(元)
(2)应纳营业税=600×5/%=30(万元)
(3)应纳营业税=320×5/%=16(万元)
公司应纳营业税=27272.68+300000+160000=487272.68(元)
分析要求:该公司营业税的计算申报是否有误,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该公司营业税的计算申报有误,其理由如下: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并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核定营业额。
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应纳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营业税税率=518181×(1+10/%)÷(1-5/%)×5/%=30000(元)
(2)《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3)该公司在借款期间按照应支付利息作为财产租赁收入征收营业税。贷款期满后,因该房地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故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150×8/%×3×5/%+320×5/%=17.8(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