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效果。(东财2011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民法通则》第6l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6l条的规定,对于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将会产生以下的法律效果: (1)如果这类行为所约定的义务尚未履行,那么就无需再去履行。因为它们根本不能使义务人负担义务。 (2)如果这类行为所约定的义务正在履行之中,那么即应终止履行。对于业已履行的部分,应按下面的原则去处理: ①返还财产。在给付了财产的情况下,受领财产的一一方应将该财产返还相对人。这是因为,自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之时,受领财产的一方继续占有该项财产就丧失了法律依据,因而有义务将财产返还给相对人。如果仅仅是当事人一方取得了财产,那么该当事人负返还义务;如果当事人双方对等地取得了财产,那么双方应当相互返还财产。如果财产已不存在,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赔偿。 ②赔偿损失。如果民事行为无效后给对方或者第三人造成了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损失是一方的过错造成的,则仅过错方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3)追缴财产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应当追缴双方已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分别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应注意的是,不仅要追缴双方已取得的财产,还要追缴其约定取得的财产。 (4)解决争议条款之有效 在双方民事行为无效后,该行为中关于解决双方争议的意思表示,可以独立发生效力,不因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不发生效力。无效民事行为,不仅其成立时不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也绝对没有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这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可以经过补正而生效不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