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2015年9月1日云南省甲市乙县村民邓某(被害人,女,28岁)赴田地劳作一直未归,后在地里发现被掩埋的邓某尸体。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时在附近小河中发现1把锄头,通过对尸体检验,发现邓某生前遭受强奸,属于被扼颈窒息而亡。侦查机关初步判断犯罪分子将被害人杀害后,利用被害人的锄头挖坑将尸体掩埋,后把锄头丢弃在附近小河中逃离现场。
侦查机关经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卢某抓获。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以下证据:
①对卢某进行讯问:卢某在侦查阶段共有八次供述,仅第七次作有罪供述,随后翻供(有罪供述的讯问地点并未在看守所内进行)。侦查人员讯问时进行录音录像,但有罪供述的讯问录像仅有卢某的背影,且没有声音。
②现场锄头一把:锄头柄部擦拭物上经鉴定有卢某DNA,但该擦拭物来源不清。
③对比卢某血样与被害人身体上留有的痕迹、DNA一致,但卷宗中并无提取卢某血样的笔录。
④辨认:犯罪嫌疑人卢某对犯罪现场进行了指认,但指认录像反映卢某指认时多次犹豫不决,现场多次出现他人提示的情形,指认过程不顺畅。
案件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起诉。一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不公开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出示卢某头部受伤的照片,提出有罪供述为行刑逼供所得,申请调取讯问录像。法庭认为,辩护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经审理,法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卢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卢某上诉,云南省高院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甲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仍旧判处卢某死缓。
卢某重新上诉,2018年1月6日云南省高院启动二审,法庭在审查中发现,原判据以定案的主要证据的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遂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补正。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分别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相关检材重新进行了鉴定。重新鉴定后,被害人身体上提取到其丈夫和不明第三人的DNA,但并未发现被告人卢某的DNA。
问题:
问答题
1. 本案哪些行为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哪些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正确答案】(1)对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在规范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本案中对卢某的第七次讯问并未在看守所内进行,不符合法定要求,且录像不完整不能排除讯问非法,因此绝对排除。
(2)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本案中锄头柄部擦拭物来源不明,因此需要绝对排除。
(3)鉴定中,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鉴定意见绝对排除。本案中作对比的卢某血清,来源不明,该鉴定意见应当绝对排除。
(4)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辨认结果绝对排除。本案中,卢某对现场指认时,多次由他人提示,指认模糊不清,该辨认结果绝对排除。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 一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有哪些不当之处?
【正确答案】(1)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属于绝对的不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时无须经当事人申请后才不公开审理。本案涉及抢劫,属干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一审法院经当事人申请后方不公开审理是不当的。
(2)法院对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处理不正确。法庭应当启动对证据是否为非法取得的调查程序。本案辩护人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并有一定证据支持,法院应当对非法证据进行审查。检察院负举证责任,本案中法院要求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以其没有证据证明为由,不做调查即继续审理,是不正确的。
(3)法院判决被告有罪不当。本案证据有的丧失证据资格,有的证据本身真实性无法查实,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相互矛盾,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得出被告人卢某实施强奸杀人排他性的唯一结论,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 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
【正确答案】(1)庭审期间,法庭决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的,应当先行当庭调查。但为防止庭审过分迟延,也可以在法庭调查结束前进行调查。
(2)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可以出示讯问笔录、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的核查材料等证据材料,有针对性地播放讯问录音录像,提请法庭通知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3)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出示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并申请法庭播放特定时段的讯问录音录像。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应当向法庭说明证据收集过程,并就相关情况接受发问。
(4)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质证、辩论。
(5)法庭对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通知公诉人、辩护人到场。
(6)经法庭审理,确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法庭根据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而人民检察院未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答案解析】
问答题
4. 结合本案,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
【正确答案】(1)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只能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一次,本案已经发回重审一次,因此二审法院必须结合本案作出判决。
(2)原判据以定案的从锄头柄部检出上诉人卢某DNA的鉴定意见、卢某的有罪供述、现场指认录像、指认笔录均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审期间出现了新的证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原判认定卢某故意杀人、强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卢某有罪。二审法院应当判决被告人卢某无罪。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