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

论述鸦片战争到民国时期的政制改革及影响。

【正确答案】

(一)    维新派在戊戌变法时期提出君主立宪制的主张,但未及实施,变法运动即告失败。

(二)    清末预备立宪。从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到1911年皇族内阁成立, 清政府为了抵制革命,维护自己的统治,被迫进行了一系列政体改革。主要步骤: 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并宣布筹备立宪以九年为期。1909年,各省成立咨议局。次年中央成立资政院。各省立宪派接连在北京发起三次立宪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清政府被迫宣布缩短“预备立宪”期限,定于1913年召开国会。1911年,清政府颁布新订内阁官制,成立皇族占绝对优势的内阁。在预备立宪改革中,清政府不仅不能满足立宪派速开国会的要求,而且试图通过改革将权力集中到满清贵族集团手中,从而引起立宪派和地方督抚的不满,使他们逐渐对清政府的改革失去希望。

(三)    民初共和体制。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着资产阶级 共和国在中国的建立。3月11日,孙中山颁布了提请临时参议院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民初共和体制虽然在形式上先后经历了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的反复,但它毕竟否定了专制制度,使中国近代国家政治迈向现代社会。

(四)    南京国民政府的党国体制。1928年8月,国民党在南京召开二届五中全 会,会议决定结束军政实行训政,10月上旬国民党中央通过《训政纲领》,由国民政府公布施行。《训政纲领》规定: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 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在国民党代表大会闭会时,则以政权托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 员会执行之。还规定,训政期间,国家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由国民党 负责训练国民使用;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虽由国民政府总揽执行,但“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必须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进行指导和监督;国民政 府组织法,也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负责解释和修正。这样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 “以党治国”的原则,确立了国民党在国家政权中至高无上的决策地位。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