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5.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 )(2011年一专一第38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意味着一旦收养完成,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彻底消除,即解除,故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