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31.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张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李伍的文章在乙国首次发表,张成的文章还未发表。
(1)李伍的文章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吗?
(2)张成的文章在中国会享有哪些著作权?
【正确答案】(1)李伍的文章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伯尔尼公约》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即就享受该公约保护的作品而言,作者在作品起源国以外的其他成员国中享有该国法律现在给予和今后可能给予其国民的权利。只要作品的作者是成员国国民,或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成员国首次发表,该成员国即为作品起源国。
(2)根据《伯尔尼公约》,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享有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作者的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翻译权、公开表演权、广播权、朗诵权、改编权、录制权、电影权、追续权。作者的精神权利,指作者享有表明作品的作者身份的权利,并有权反对对其作品的任何有损其声誉的歪曲、割裂或其他更改或其他损害行为。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