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在钢琴上注册了“红番”商标。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商标权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丁公司对商标的使用属于说明性使用,不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吉他与钢琴属于类似商品,“红番”与“红翻”属于近似商标,因此乙公司、丙公司、戊公司的行为均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