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86万元借款及支付5万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建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石山公司放弃5万元利息主张,建安公司在撤回上诉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86万元本金。建安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关于石山公司的做法,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46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二审中撤回上诉。在二审程序中撤回上诉的法律后果是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建安公司申请撤回上诉后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石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