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达商公司与海而公司于2007年7月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达商公司购买海而公司的20台空调,每台价格5000元,2008年5月海而公司交货,货到后10日内结清全部货款,达商公司预付定金5万元。如果一方违约,违约金为10/%。海而公司要求达商公司为其付款提供担保,达商公司找到顺德公司,要求顺德公司为其付款提供担保。顺德公司同意提供保证担保,并在买卖合同中的担保人一栏签字、盖章,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合同签订后,海而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但达商公司未能按期付款。根据以上事实,请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不合法。因为5万元的定金占10万元合同价款总额的50/%,高于法律规定的20/%最高限额,因此不合法。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不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支付违约金和定金责任不能并用。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