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甲为5周岁的幼童,甲的父母将甲送入全托幼儿园照顾。某日,因幼儿园阿姨疏于看管,只顾与他人谈话,致使甲晃动桌上的碗碟掉下砸伤另一幼童乙,下列关于承担责任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同、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