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破产法是规范破产事件中各方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性质上具有债务清偿法和企业法相结合、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私法与公法相结合的综合性质,其规范的综合性决定了它的作用的多重性。
(1) 债务清偿法与企业法的结合。破产法旨在解决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在债务人现有财产的范围内,实现多数债权人之间的公平清偿,因此其首要任务是建立实现债权和了结债务的公平秩序。通过建立债务清偿的秩序,破产法可以保障经济流转,建立人们对于债务清偿的合理预期,从而维护交易信用。同时,通过及时清理债务,实现确保金融安全的作用。另一方面,从企业法的角度上讲,破产法是一种企业优胜劣汰的机制,是企业淘汰法。在破产法上,无力偿债的企业可以通过重整、和解等程序实现重新开始,破产法也就成为企业拯救法。此外,外在的破产压力也会促使企业的管理层加强管理,通过重整对管理层的调整也会促进企业改善治理机制,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2) 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破产法由于涉及众多利益主体,牵涉众多法律事件,因此其需要适用多种实体规范,包括普通实体规范和特殊实体规范,前者是在破产案件和非破产案件中均得适用的实体规范,如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等,后者是仅适用于破产案件的实体法规范,如有关破产财产、别除权和抵销权等的规定。此外,从债务清偿的角度讲,破产程序属于执行程序的范畴,而且属于集体受偿程序。通过适用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破产法实现其对无力偿债事件的系统处理,从而化解积存的债务纠纷,使债权得以实现,使落后企业顺利退出,使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得到拯救。
(3) 私法和公法的结合。在破产程序中,同时存在国家干预和当事人自由意志的空间,但它们各有不同的活动范围。如法院的裁定是国家司法权利的体现,而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则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现。当事人自治在破产法上最重要的体现,就是债权人自治原则,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法律并不强行规定必须通过司法程序处理无力偿债事件。在国家干预方面,通过法院的确认或认可,可以确保破程序的合法,保证当事人的处分行为不损害他人的利益;而通过当事人的自治,可以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满足,因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处理结果通常都是当事人所愿意接受的。
因此,破产法的多重性质与其多重作用是相伴而生的,其意义可归纳为:①对债权人而言,通过破产程序,可使其债权请求得到公正对待;②对债务人而言,可以淘汰落后或起死回生,破产自然人还可重新开始;③对社会而言,通过规范破产行为,维护正常的债务清偿秩序;妥善处理破产案件,减少消极影响;通过优胜劣汰,使资源优化组合,促进经济发展。
【答案解析】应从破产法的综合性质的角度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