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企业整体实物资产的账面净值54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乙企业整体实物资产的账面净值650万元,公允价值为720万元。甲企业以整体实物资产与乙企业整体实物资产置换,甲企业补给乙企业货币资金120万元。甲企业支付补价的货币资金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16.67/%,小于25/%。按照税收的优惠规定,甲、乙双方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也称为免税置换)。则甲企业换入资产的成本价值为660万元(540+120);乙企业换入资产的成本价值为530万元(650-120)。
【正确答案】如果支付补价的货币资金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大于25/%,甲、乙双方应以各自的账面净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确定置换收益,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交易双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以换出资产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即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原账面净值总额进行分配,据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支付补价的一方,应以换出资产原账面净值与支付的补价之和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一方,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补价,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确定的基础。
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取得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