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过程中,可以采用简易程序的情况有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发回重审,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①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②案件涉及款额二干元以下的;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