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

试述我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意义。

【正确答案】

(1) 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的概念
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是指由一个登记机构统一负责有关不动产的登记事务, 并在登记范围和登记规则、 程序等方面实现统一。 《物权法》 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 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 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2) 原登记制度的弊端
不动产登记主要适用于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登记是一种公示方式, 即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 以便于他人查阅。 长期以来, 我国将登记作为行政机关所享有的行政管理的职权, 而不是一种公示方法, 这就造成了登记机构与行政机关的设置与职能合一的问题。 多个行政机关负责对不同的不动产加以管理, 由此形成了多头登记的现象。
(3) 我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①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实施统一登记后, 可以更好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 减少权属纠纷, 提高登记准确性和权威性, 更好地维护当事人不动产物权。 同时, 统一登记实施后, 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 将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维护不动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②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 大大减少政府行政成本, 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方便企业和群众, 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③此外, 在健全了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后, 也就扫清了房产税开征的最大障碍, 特别是对全国范围内多套住房拥有者的梯级征税变成可能。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于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首先必须保证登记工作严格、 规范。 新出台的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条件、 审查程序、 查验要求以及不动产登记簿的设置与管理、 登记资料的查询和保护等作了全面规定, 明确了登记机构的职责和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为后续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确立了法律依据。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