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调至3000元。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82707人提出的意见23万余件。82536人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发表意见,其中要求提高起征点的意见高达83%。
2011年5月10日和20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还分别听取11位专家和16位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收入群体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社会公众对草案的意见。
6月27日,个法修正案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二审稿对3000元起征点仍未作修改。在审议过程中,有委员表示,网上征求意见中,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占83%。对如此集中的意见,草案未充分回应,很难向公众解释清楚。更有委员指出,个人所得税法不是5000元、3000元的问题,而是如何更认真地对待群众意见和老百姓的关注问题。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摘编自中国人大网(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

此次个税法修改过程如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材料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修订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并且听取不同专家、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群众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意见,最终做出了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调整,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方式,将中国共产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将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减轻群众的负担,使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