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一)
对于情况(1),丙公司2006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应为1200×10%+400×15%+300×
20%+100×30=270万元,这表明丙公司少提了200万元的坏账准备。应建议调整,调整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200万元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00万元
情况(2)所述的应付账款实际上已无法支付。按会计制度规定,丙公司应在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项目。相关的审计调整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d公司
1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10万元
对于情况(3),应建议丙公司进行以下审计调整:
将2006年预收b公司的307Y元借方余额通过财务报表重分类调整到应收账款项目中,调
整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30万元
贷:预收账款
30万元
相应的,对增加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3万元
贷:应收账款
3万元
将预付f公司但已不可能收到货物的50万元贷款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并按规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借:其他应收款—f公司
50万元
贷:预付账款—f公司
5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5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f公司
50×10%=5万元
将预付g公司的贷方余额20万元通过财务报表重分类调整到应付账款项目:
借:预付账款——g公司
20万元
贷:应付账款——g公司
20万元
对于情况(4),尽管丙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固定资产折旧年的限变并无不当,但注册会计师不应认同无正当理由的变更。建议审计调整分录如下:
借:营业成本
2000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00万元
对于情况(5),丙公司向其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出售产品作为子公司的固定资产,
属于集团内部交易,所确认的1000万元利润属于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应予抵销。应建议丙公司调整,调整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500万元
贷:营业成本
400万元
固定资产
100万元
(二):
(1)按资料所述,丙公司取得C公司股份总额的30%,并对C公司的决策有实质性影响,已达到了按权益法核算的条件,不应采用成本法。注册会计师应建议丙公司予以调整。这种调整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提请丙公司将C公司2006年度实现的480万元净利润按30%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二是提请丙公司将股权投资差额转入到营业处支出。审计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480×30%=144万元
贷:投资收益
144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2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万元
(2)按规定,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合理预计了预计负债,应将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据此,丙公司的处理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注册会计师可以建议丙公司调整,也可不提出调整建议。如果建议调整,调整分录为
借:营业外收入
2000万元
贷:营业外支出
2000万元
当丙公司2006年度营业外支出项目的发生额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时,上述调整是必要的。
(3)所述情况很可能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作为注册会计师,应基于谨慎性原则提请丙公司对材料及固定资产的实际减少进行调整,待有明确结论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建议的调整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Y公司
1000万元
贷:存货——原材料
1000万元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建议丙公司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对所述固定资产来源及使用情况进行披露。
(4)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找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未作账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减少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实施以下实质性测试程序:
①复核本期是否有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代替了原有的固定资产;
②分析营业外收支等账户,查明有无处置固定资产所带来的收支;
③若某种产品因故停产,追查其专用生产设备的处理情况;
④向被审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查询本期有无未作会计记录的固定资产减少业务。
(三):
(1)调整分录对财务报表各要素的累计影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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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要素 |
资产 |
负债 |
权益 |
利润 |
|
资料一情况(1) |
-200 |
|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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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情况(2)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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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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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情况(3)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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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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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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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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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5 |
|
|
+20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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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情况(4) |
-2000 |
|
|
-2000 |
|
资料一情况(5) |
-100 |
|
|
-100 |
|
资料二情况(1) |
+144 |
|
|
+144 |
|
|
-20 |
|
|
-20 |
|
资料二情况(2) |
|
|
|
+2000-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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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二情况(3) |
+1000-1000=0 |
|
|
|
|
合计 |
-2084 |
+90 |
|
-2174 |
上表显示,如丙公司全部接受了上述调整建议,其资产总额应调减2084万元,占未审资产总额39323万元的5.30%,利润总额应调减2174万元,占未审利润总额9547万元的
22.77%。
(2)除资料一情况(4)和资料二情况(3)以外,假定丙公司拒绝了针对每个事项所提出的审计建议,因为涉及的错报金额低于财务报表的重要性300万元,注册会计师均应发表无保留意见。
如果丙公司拒绝了对资料一情况(4)的调整建议,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因为此时对利润的高估金额高达2000万元,占财务报表列示的利润总额的20.95%;
如果拒绝了对资料二情况(3)的审计建议,应发表保留意见,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针对该情况的审计建议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二是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涉及的金额均超过了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虽然这些建议并不影响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及利润总额,但如果丙公司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财务报表使用者将无法了解有关固定资产的重大情况。
(3)注册会计师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是因为,在丙公司全部拒绝调整建议的情况下,其资产总额将虚增2084万元,达到财务报表列示的资产总额的5.30%;利润总额将虚增2174万元,占财务报表列示的利润总额22.77%,均属于重要而非整体性的影响。
(4)注册会计师应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是因为:虽然丙公司已就与Y公司相关的事项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了调整和披露;但事项的具体实质仍未查明,使审计范围受到了重大的局部限制。
代为起草的部分审计报告段落如下:
说明段: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丙公司在控股股东Y公司于2006年1月底在办理验资手续之后,将所收到的实物资产中的1000万元原材料和400万元固定资产返还给Y公司。尽管丙公司已对此事项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了调整合披露,但我们仍然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该事项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