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被告人曲某系聋哑人,在开庭之前要求由其懂聋哑语的哥哥作辩护人或者翻译人员,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
   A.许可作辩护人
   B.许可作翻译人员
   C.既许可作辩护人又许可作翻译人员
   D.都不许可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诉讼中对特定诉讼参与人的资格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规定,翻译人员属于具有法定情形应当回避的范围,“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属于这种情形;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哥哥”属于近亲属的范围。故本题中被告人的哥哥不能担任该案的翻译人员。《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据此,被告人的哥哥可以以近亲属的身份担任辩护人。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