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行政复议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重新审查的范围。我国行政复议的排除的事项包括: (1)行政法规和规章 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规定。行政相对人对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行政法规、规章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还可对规章进行参照性审查。 (2)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对其所属公务员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学理上认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被处分或被处理的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内部行政行为都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内部行政行为“效力外部化”,受其影响的行政相对人是可以对其申请行政复议的。 (3)居间行为 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仲裁等行为,其约束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因此,一方当事人如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如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中对赔偿问题的调解等,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