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进口1000台电视机的合同,合同选用了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CIF术语,并约定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A公司按合同要求向X银行申请开证。X银行开出了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B公司与承运人C订立了运输合同并将货物装船,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由于电视机包装不牢且包装业已渗水,承运人拒绝签发清洁提单。由于信用证要求B公司提供清洁的指示提单,B公司于是向承运人提供了保函,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清洁提单。此事被收货人A公司的代理在装货港监装时发现并告知了收货人。请问收货人应如何处理此问题?
【正确答案】本案是信用证方式付款,其特点是只要单 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即应付款。而本案承运人明知货物表面有玻疵还接受托运人的保函签发清 洁提单,这属于托运人和承运人对收货人的欺诈 行为。既然收货人已知此事,即应争取采用信用 证欺诈例外原则,收货人应收集确凿证据,证明 卖方及承运人确有欺诈行为,并可请求法院向银 行颁发禁止令,禁止银行付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