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江某长期游手好闲不务正业,2007年3月曾因小偷小摸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但是江某屡教不改,成天琢磨着如何能不花大力气挣大钱。2008年4月的某天,江某在公交车上偷盗他人手提电脑一部,价值5000多元。同年6月,江某又与朋友合伙抢劫他人摩托车一辆。后江某被警察抓获。对江某的行为,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______
  • A.江某构成抢劫罪
  • B.江某构成盗窃罪
  • C.江某构成累犯
  • D.对江某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江某在偷盗手机之前都是小偷小摸行为,受到的是行政处罚,不属于犯罪。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偷盗手机之后,且前后两个行为都构成犯罪,但是该盗窃行为还没有被定罪处罚,更谈不上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因此,不符合累犯的条件,江某不构成累犯,故C项当选。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后来又伙同他人抢劫,构成抢劫罪。两罪没有必然联系,独立成罪,实行数罪并罚。故A、B、D项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