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购买1台机器,双方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机器;机器购买价格为20万元;乙公司的报酬为8000元。双方未约定其他事项。乙公司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丙公司交涉协商,最终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丙公司处购得甲公司指定类型机器1台,价款为19.5万元,乙公司为此支出了4000元费用。乙公司依约将机器交付给甲公司,但向甲公司提出,双方约定的购买机器价格与实际购买机器价格之间的差额5000元归乙公司所有,或者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000元费用。甲公司表示拒绝,乙公司因此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起反诉,主张机器存在瑕疵,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查,该机器确实存在质量瑕疵。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1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何种合同?
【正确答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行纪合同。
【答案解析】【思路点拨】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如某配件厂(甲方)委托某销售公司(乙方)代销产品,乙接受甲的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甲销售,代销价款归甲方,乙方收取代销费。在这个关系中,甲为委托人,乙为行纪人。
问答题 12.乙公司主张取得购买机器差价款5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主张取得差价款5000元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题目中,行纪人(乙公司)低于指定价格买入,当事人对于差价款没有约定,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甲公司)。因此乙公司的主张不符合规定。
【答案解析】【思路点拨】因为行纪人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行事,所以对于多出的收益,如果没有约定,归属于委托人。
问答题 13.乙公司主张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主张甲公司承担4000元费用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因此乙公司的主张不符合规定。
【答案解析】【思路点拨】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即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但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另外注意委托合同中,费用是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问答题 1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则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即机器存在瑕疵),由行纪人(乙公司)向委托人(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思路点拨】行纪人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再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行纪人在这个买卖行为中享受权利承担后果。当第三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所带来的不利后果由行纪人承受,如行纪人不能对此不利后果及时弥补而最终给委托人带来损害的,委托人有权依据与行纪人之间的合同向行纪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