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对于甲方所投入的货币资金,X和Y注册会计师应获取开户银行向ABC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和银行函证回函;对甲方投入的机器设备,X和Y注册会计师应取得实物资产出资清单;形成对所投入的机器设备的实地观察记录;获取购货发票、运输单、提货单、保险单;获取甲方与ABC公司签署的机器设备交接清单和财产权转移协议。
(2)乙方的出资方式符合规定,但出资额超过规定份额20万元。对于这20万元,ABC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各方应与乙方协商,或者列为其他应付款,或者列入资本公积项目,在此基础上,ABC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各出资方应与乙方签署建筑材料的实物交接手续和财产权转移协议;
(3)对于丙方的土地使用权出资,X和Y注册会计师应在检查丙方的土地使用权证和平面位置图的基础上进行现场察看,验证作价依据是否合理;检查丙方与ABC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各方出资者签署的土地使用权交接手续;检查丙方是否与ABC有限责任公司向昌平区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建议各方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4)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公司名称:ABC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东名称 |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情况 |
| 货币资金 |
实物资产 |
无形资产 |
净资产 |
其他资产 |
合计 |
其中:实收资本 |
| 甲方 |
80 |
50 |
30 |
|
|
|
80 |
80 |
| 乙方 |
70 |
|
70 |
|
|
|
70 |
70 |
| 丙方 |
50 |
|
|
50 |
|
|
50 |
50 |
| 合计 |
200 |
50 |
100 |
50 |
|
|
200 |
200 |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公司名称:ABC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本次增加金额 |
变更后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甲方 |
400 |
50% |
480 |
48% |
400 |
50% |
80 |
480 |
48% |
| 乙方 |
240 |
30% |
310 |
31% |
240 |
30% |
70 |
310 |
31% |
| 丙方 |
160 |
20% |
210 |
21% |
160 |
20% |
50 |
210 |
21% |
| 合计 |
800 |
100% |
1000 |
100% |
800 |
100% |
200 |
1000 |
100% |
(5)代为起草的验资报告如下:
验 资 报 告
ABC有P艮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根据贵公司2007年8月8日召开的股东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由国有北京A生物制药厂(以下简称甲方)、深圳B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北京C生物工程学院(以下简称丙方)于2007年9月30日前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
000万元。经我们审验,截止2007年9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才和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50万元、实物出资1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50万元。
经审验我们发现,截至2007年8月31日止,贵公司的净资产为600万元,
比增资前的注册资本800万元减少了200万元。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万元,已经北京M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并于2003年5月18日出具了M会200351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
000万
元。需要说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为220万元,扣除土地使用权后,知识产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为17%。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一:验资事项说明(略)
附件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略)
附件三: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略)
北京N会计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X(签名、盖章)
(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Y(签名、盖章)
中国·北京 200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