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长江公司于2016年8月在某市成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业发票,注明金额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22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对外销售A产品1000个,每个含税金额17.55万元,共计取得含税金额1755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的运输费用30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60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3)销售A产品40个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0万元;该公司新设计生产B产品5个,每个成本价12万元,转为集体福利用。市场上无B产品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10%)。
    (4)为促进产品销售,该企业决定成立顾客会员俱乐部,每位会员收取会费每年2000元,共招收会员100个单位,如需提供服务单收费。
    (5)外购的原材料,其中10万元用于员工食堂。
    (6)购入房屋一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进项税额30万元。
    要求:计算长江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事项1:进项税额=850+222÷1.11×11%=872(万元);

事项2:销项税额=1000×17.55÷(1+17%)×17%=2550(万元);

事项3:销项税额=40×17.55÷(1+17%)×7%+5×12×(1+10%)×17%=113.22(万元);

事项4:销项税额=100×0.2÷(1+6%)×6%=1.13(万元);

事项5:进项税额转出=10×17%=1.7(万元);

事项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因此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0×60%=18(万元)。

长江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550+113.22+1.13-872+1.7-18=1776.05(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