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谁可以提出副省长的人选?( )
A.省长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人以上联名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该题考查省级人民政府的选举。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1条第1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和第2款“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不同选区或者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的规定,选举副省长需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由此,BC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