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行政契约与一般行政行为的区分。
【正确答案】行政契约(即行政合同)也是行政主体为了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而做出的一种行政行为。但与一般的行政行为相比,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①产生的背景不同。一般的行政行为可以追溯到国家的产生;而行政契约则是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从传统的合同制度中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其背景是民主法制的发展、福利行政的产生、行政委托行为的出现等。②行为方式不同。一般的行政行为建立在行政权的单方性和强制性之上;而行政契约则是一种双方的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具有协商性,行政机关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③权利义务的分配状态不同。一般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基于国家公权力作出的,行政主体享有广泛的权力,而相对人的权利则是一种防御权,双方是一种权力—义务关系;而行政契约中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基本上是平衡的,双方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合同区别于一般行政行为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