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周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8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周某发现本所出纳员徐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周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 A.周某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 B.周某的行为成立贪污罪
  • C.周某的行为成立职务侵占罪
  • D.周某的行为属于既遂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2万元偷放在自己知道的垃圾袋中。周某虽然没有将钱拿出办公室,但是这笔款项已实际处于他的控制之下,银行对这笔款项已经失去控制,因此,周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的既遂,选项A、D正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周某并不是,所以不构成贪污罪,选项B错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周某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