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国公民甲原是中国某银行的地方支行行长。他曾数度非法将总额为3.65亿美元的公款转移到A国,存入A国A1银行的私人账户,而后潜逃该国。中国某中级人民检察院签发逮捕令,并经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当得知甲藏匿于A国后,中国向A国请求引渡,并要求A国对甲先行采取强制措施。A国以双方没有引渡条约、其国内法中没有贪污罪罪名和规定死刑不引渡为由拒绝引渡。与此同时,甲在A国申请政治避难,诉称他在国内时因为与其上级领导在管理方面的意见不合而不得晋升。A国同意了申请,给予他庇护的权利。其后,由于甲卷入A国在野党政治献金丑闻,又由于两国都参加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谈判,并最后签署了该公约,所以在双方对引渡甲的磋商中,A国暗示,如果中国保证不判处甲死刑,可予考虑。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1) A国拒绝引渡的理由不充分。1) 引渡通常是国家依条约承担的义务。在没有条约义务时,一国是否接受他国的引渡请求,由该国自行决定。中国与A国不存在有关引渡的条约,而且其国内法规定死刑不引渡,所以A国拒绝引渡请求本无可厚非。但A国国内法无贪污罪名的理由不充分。因为双重犯罪原则不取决于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渡国的法律是否将同一犯罪行为列入相同的犯罪类别,或者是否使用相同的术语规定这种犯罪的名称。
2) A国庇护甲的做法不正确。庇护是一国对基于政治原因而被外国追诉或受迫害的外国人给予保护。甲曾经与其上级领导在管理方面的意见分歧不属于政治原因,甲未得晋升不属于政治迫害。依照中国法律,甲的贪污行为是应该受到惩罚的犯罪行为,不是政治犯罪。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中国可以向A国作出不判处甲死刑的承诺。我国《引渡法》规定,如果被请求国就准予引渡附加条件的,对于不损害我国主权、国家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代表我国政府向被请求国作出承诺。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