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从事的某种民事法律行为。(2)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因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在从事某种民事法律行为时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作出了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