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时,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 )。
前5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前5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