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环境法和民法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冲突。它们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 民法中的许多原理和制度与环境法有着重要的联系,民法是环境法形成、发展的重要制度渊源和理论渊源,最初用于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则.实际上直接来源于民法、刑法。民法对环境法、环境法学发挥的重要影响仍非其他部门法可取代,因而,环境法需要借助民法的调整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2) 发展经济、社会进步以及人权保障是环境法和民法的共同任务。
环境法和民法的冲突也很明显,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1) 问题意识的冲突。民法的问题意识在于保障个人根据自己的意识通过其法律行为构筑起私法关系的可能性。环境法的问题意识很明显针对的就是环境问题,当然环境问题包括环境污染的问题、自然资源得到破坏的问题、人的健康的问题,也包括金钱的问题。但是这两类问题意识的区别在于,民法要解决的是给我自由、给我权利,使我获得更多的财富,不能够达到这个目的法律上就要作出一些设计,这是民法的问题意识。而环境法的问题意识就是看到污染、看到自然资源破坏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基于这些问题考虑怎样设计制度,这是一个最大的不同。
(2) 不同世界图景。世界图景强调的就是世界客观的存在与人的主观世界之关系,民法的世界图景是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的世界观之上;而环境法从总体上来看,它是建立在人类非中心主义这样的一种世界图景认识之下。
(3) 环境法与民法的价值取向不同。民法的价值取向是以个人为本位,以权利为本位,而环境法解决的是人与自然资源和谐利用。
(4) 国家利益与多数人意志。民法包括建立在民法基础之上的一般的法律都是以多数人的意志作为法律能不能制订、能不能实施的一个最基本的标准,没有多数人的意志法律就通过不了,也实施不了。而环境保护往往不能够单纯地考虑多数人的意志,不能够仅仅指一般的法律多数人说了算,它的这种知识体系以及范示上必须要有一个国家意志。
(5) 调整对象不同。环境法既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调整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