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我国侦查程序的主要特点有:
(1) 侦查权分配问题上,由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并行分担侦查权,同时实行的是警检分开,检察机关除了行使部分案件的侦查权以外还要承担公诉的职能,但是侦查机关与起诉机关的关系并不紧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监督职能。
(2) 在侦查实施方式上,既有强制性侦查又有任意性侦查,但是法律并未加以严格区分,除了逮捕有象征性的检察机关或法院授权外,其他侦查活动都无须司法授权,更无令状主义的做法。
(3) 对侦查活动缺乏司法控制,没有中立的第三方对侦查进行司法控制。西方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许多都设立了由法官对一些侦查活动进行控制的机制。
(4) 我国审前拘留与羁押的状态不分离,即拘捕与羁押合一,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后即可自然引起羁押的状态,中间缺乏对羁押的条件和理由的审查机制。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指的羁押一般指的是逮捕后的羁押,期限较长。国外的做法一般是拘留和逮捕作为一种短暂的动作,而在拘捕之后还需要司法审查是否具备继续羁押的理由,如不具有羁押理由则可作出保释或释放等处分。拘捕只能引起短暂的羁押,之后并不能直接引起羁押状态的延续。
(5) 在侦查活动中犯罪嫌疑人没有当事人地位,只是被追诉的对象,缺乏一些防御性的权利,尤其是没有对抗侦查机关讯问的沉默权。
(6) 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范围很小,权限较少,而且在此阶段律师并不具有辩护人的身份。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如此之少的律师权利也往往不能顺畅地得到实现。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