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乙、丙三村分别按20/%、30/%、50/%的比例共同投资兴建一座水库,蓄水量lO万立方米,约定用水量按投资比例分配。某年夏天,丙村和丁村约定当年7月中旬丙村从自己的用水量中向丁村供应灌溉用水1万立方米,丁村支付价款1万元。供水时,水渠流经戊村,戊村将水全部截流灌溉本村农田。丁村因未及时得到供水,导致秧苗受损5千元。丁村以为丙村故意不给供水,遂派村民将水库堤坝挖一缺口以放水,堤坝因此受损,需花2万元方可修复。因缺口,大水下泻,造成甲村鱼塘中鱼苗损失2千元。由于发生上述情形,乙村欲将其30/%的水库投资份额转让给庚村。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本案中存在下列法律关系:甲、乙、丙三村对水库享有按份共有关系;丙村和丁村的供水合同关系;戊村对丁村的侵权关系;丁村对甲、乙、丙三村破坏堤坝的侵权关系;丁村对甲村鱼塘损失的侵权关系;乙村向庚村转让水库份额的合同关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丙村和丁村之间的合同有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自己拥有的财产份额可以转让他人。丙有权转让自己的份额。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丁村秧苗损失应当向戊村索赔。因为供水合同中,丙村如实履行了义务,并未违约。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因此,水一流出水库,就应当视为已经交付,水的所有权已经从丙村转移给丁村。戊村擅自截流,侵害了丁村对水的所有权,构成了侵权法律关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对于堤坝损坏,甲、乙、丙村作为水库的按份共有人,也是共同被侵权人,应当作为共同原告向法院起诉。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甲村鱼苗损失应当由丁村赔偿。因为丁村挖坏堤坝的行为导致水下泻,造成甲村鱼苗损失。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乙村应当征求甲、丙村的意见,甲、丙村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分出或转让给其他人,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