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省乙市人民政府决定征用乙市某村全部土地用于建设,甲省人民政府作出了批准乙市在该村征用土地的批复。其后,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决定拆除该村一组住户的房屋。一组住户不服,欲请求救济。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住户对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住户可以对乙市人民政府征用补偿决定提起诉讼
   C.住户可以对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提起诉讼
   D.住户可以请求甲省人民政府撤销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本案中,乙市征用某村全部土地用于建设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某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复议前置型的案件。而且该行政行为是由甲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即甲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根据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决定确认土地所有权的行政复议为最终裁决,不能再提起诉讼。所以A选项不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BC选项说法正确,故不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所以D选项正确,故不当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