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本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背妻子意志的手段奸淫妻子,是否构成强奸罪这一问题,我国学术界争议较大,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 全盘否定说。除了教唆、帮助他人强奸妻子以及误认妻子是其他妇女而强行奸淫,丈夫构成强奸罪的以外,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丈夫基于合法婚姻这一前提而不能成为强奸犯罪的主体。因为配偶间的自愿性生活已作为婚姻契约中的一个当然组成部分而受到法律认可,只要婚姻契约不解除,性生活的合法性就不容置疑。丈夫与妻子进行性行为是其在行使自己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作为妻子有义务应丈夫的要求与其进行性行为。因而,丈夫在当时的情况下虽然采用的手段不当,但不能因此而定其为强奸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性行为是违背妻子意志的,但却不属非法行为。在我国,从习惯到法律,都没有认定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2) 全盘肯定说。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其理由是:强奸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丈夫自然也是如此。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是妇女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作为婚姻法基本原则之一的保护妇女权益的规定,明确指出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如果丈夫违背妻子意志,采取强制手段侵犯妻子的性权利,就应该以强奸罪论处。
(3) 折中说。任何极端化的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既不能置夫妻间婚姻关系于不顾,认为既然我国刑法未把丈夫和妻子排除在强奸罪的行为人和被害人之外,那么丈夫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违背了妻子意志而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就构成强奸罪;也不能过分强调夫妻关系而把夫妻关系等同于性关系,甚至等同于一般的债权关系,遂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丈夫违背了妻子意志而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均不构成犯罪。折中说的结论为:一般情况下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构成强奸罪:一是男女双方虽已经登记结婚,但并无感情,并且尚未同居,也未曾发生性关系,而女方坚持要求离婚,男方进行强奸的。二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长期分居,丈夫进行强奸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