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甲企业因从乙企业购买商品,应偿还乙企业的债务为2500万元。2017年10月,因甲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经两家企业协商,以其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品的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计税价格为18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因素。则乙企业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
债务重组损失=2500-1800-1800×17%=394(万元) 【该题针对“债务重组的核算(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