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安徽省某县一造纸厂未经批准擅自在淮河的一河流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向河流内排污,受到某县环保局的查处。国务院颁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罚款额,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县环保局责令造纸厂纠正违法行为,并经报其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该造纸厂处以4万元的罚款。造纸厂以罚款过重为由,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将原来的4万元罚款改为3万元,对此,造纸厂表示同意其撤回申请。事后造纸厂又认为3万元的罚款还是过重,又以此事由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单选题
18.本案谁为行政复议机关?___
单选题
19.造纸厂对4万元罚款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多少天?___
单选题
20.造纸厂能不能针对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___
单选题
21.造纸厂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否受理?___。
单选题
22.下列对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行政复议申请表述不正确的是___